网络与新媒体的特征范例6篇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社交网络、新媒体平台方兴未艾,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平台用户已达数亿。网络新媒体使人们的社会生活方式发生嬗变,一直以来以群体为中心的生活大有转向以网络为中心的生活之势。网络新媒体在为人们交往提供便利的同时,也诱发了一系列新的社会伦理问题,需要在发展中进行伦理考量、伦理调适。
网络新媒体的多元表达带来诸多价值。网络空间并非单纯的信息容器,其用户也不是单一的信息接收者。网络新媒体用户总是从自己的意愿出发理解信息的意义并加以接受、利用。从这一角度讲,网络新媒体与其说受信息驱动,不如说是由交流所引导的;不是人在网络空间冲浪,而是人的意向引导网络空间的拓展。在网络新媒体中,人们获得了一种自我赋权,可以自主选择、自由表达,可以更加主动地参与信息传播,进而实现具体的信息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说,理想化的网络新媒体具有诸多价值,它有助于社会个体自我价值的实现、社会资本的增值,有助于人们参与公共事务、提升社会影响力。
网络新媒体容易诱发新的伦理问题。现实中的网络新媒体远比其理想化图景更为复杂。虚拟与现实的交织、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界限的重叠,使得网络新媒体在社会伦理层面表现出诸多问题。例如,网络新媒体难以摆脱商业利益的制约,一些运营单位为追求转载量、社会轰动效应及其背后的利润,不惜沦为“标题党”“狗仔队”,大量传播未经甄别、核实的信息,而置当事人的感受于不顾。在网络新媒体中,私人空间与公共空间往往被混淆,容易暴露个人隐私,类似于饮酒自拍导致求职被拒这样的尴尬事件屡见不鲜。此外,由于网络新媒体的受众具有不同的价值取向、社会文化背景,因而对传播内容的态度有较大差异,一些网友甚至会因为意见相左而互相谩骂攻击。
进一步加强网络新媒体的社会伦理调适。网络新媒体引发的社会伦理问题与其特征密切相关。在网络新媒体中,人们留下的信息可以被持久储存、无限复制。受利益驱使,还可能被人有选择有目的地编辑、炒作,进而产生放大效应。你不知道谁会为了什么目的而记录、搜索、传播并利用你的信息。因此,我们应反思市场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网络新媒体时代的弊端,避免陷入其中的伦理陷阱。这一方面需要人们更多地参与真实社会交往,使交往行为更符合人们的真实需求;另一方面,应从网络新媒体的特征出发,针对产生的问题,寻找网络新媒体存在的伦理漏洞,进而构建对症的伦理调适机制。比如,针对网络新媒体具有异步、多对多传播的特征,构建伦理调适机制,减少信息传播中不必要的价值冲突。再如,鉴于网络新媒体数据信息储存持久性所带来的隐私保护困扰,已有人提出数据遗忘权的理念,以期规范大数据时代网络新媒体的信息取舍。网络新媒体时代的伦理调适,不仅要求网络新媒体的使用者反思其自我赋权的实质与伦理盲点,还应倡导网络新媒体企业摆脱单纯的经济利益思维,形成更符合伦理标准的经营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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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BI 总报告
B.1 成长中的新媒体:虚拟和现实社会的冲突与融合
一 发展态势:新媒体成为推进中国社会成长的新力量
二 传播转型:虚拟和现实社会的冲突与融合
三 成长特征: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媒体生态
四 应对策略:中国特色的新媒体发展战略和治理之道
BⅡ 热点篇
B.2 网络对谣言的自净化作用研究
B.3 微博的发展态势、传播特征及治理策略
B.4 微博舆论形成与互动机制的实证研究
B.5 微博对新闻报道的影响
B.6 社会化媒体:网络时代的关键转折
B.7 世界政治中的社交媒体与数字行为主义
B.8 三网融合背景下建设中国广电网的宏观战略思考
B.9 2011年中国网络舆情指数年度报告
B.10 2011年中国社交网络舆情发展态势
B.1l 社会转型风险与网络舆论——对网络舆论发生机制的实证研究
B.12 中国网络舆情监测产业发展状况、问题与对策
B.13 全球新媒体的发展动向
B.14 中国新媒体产业园区发展报告
BⅢ 网络媒体篇
B.15 2011年的中国网络媒体与网络传播
B.16 中国主流媒体网站管理现状调查分析
B.17 “2012年两会”互联网专题报道效果分析
B.18 2011年新媒体视频发展报告
B.19 2011年中国网络游戏发展报告
B.20 2011年数字音乐发展报告
B.21 2011年中国网络广告发展报告
BⅣ 移动与电子媒体篇
B.22 新闻网站移动化发展报告
B.23 《前线手机报》:党刊的移动化传播探索
B.24 移动APF应用状况调查报告
B.25 2011年中国IPTV发展报告
B.26 20l年中国手机电视产业发展报告
B.27 20l年中国手机报发展概况
BV 借鉴篇
B.28 欧盟的数字化战略与新媒体发展
B.29 2011年中外电子书产业发展报告
论文摘要:计算机网络不仅为人类提供了一种新型的交流工具,而且为人类交往开辟了新的空间。网络交际具备全球性、跨文化性、双向互动和平等性、信息资源的共享性、虚拟性、语言符号的丰富性等特征。网络交际的普及向传统语言学提出了挑战,推动着现代语言学的嬗变、重构和创新。本文拟从网络交际的历史发展和特点出发探讨网络时代语言学研究的新领域和新视角。
一、网络与网络交际概述
国际互联网开创了人类交际史上新的纪元,诺顿指出:“互联网是人类迄今为止最了不起的创举之一。就其社会影响而言,它可与印刷术、铁路、电报、汽车、电力以及电视之类媲美,有些人将它与印刷术和电视相提并论,这两项早期技术为人类生存环境的改善发挥了很大作用;然而,互联网的潜力要大于前两者,它利用知识杠杆,通过广播电视所具有的各种便利条件,无拘无束地给人类传递大量文字信息。”[1]而卡斯特在则进一步指出:“作为一种历史趋势,信息时代支配性功能与过程日益以网络组织起来。网络建构了我们社会的新社会形态,而网络化逻辑的扩散实质上改变了生产、经验、权力与文化过程中的操作和结果。虽然社会组织的网络形式已经存在于其它时空中,新信息技术范式却为其渗透扩张遍及整个社会结构提供了物质基础。”[2]
网络发展的历史并不长,但自从20世纪60年代美国的阿帕计算机网建立、尤其是90年代网络的商业化以来,网络就以几何级数的速度迅猛发展,基于计算机网络的人际交往日益频繁。EMAIL,BBS,ICQ,BLOGS,WIKIS,PODCASTS等成为继信件、电话和电传之后新型的交流媒介和工具,使人类的交际手段和交际环境发生根本性转变。在当代网络社会,各类企业、政府机构、学校纷纷建立网上平台,网上通讯、网上冲浪、网络教育、电子商务、网上政务等已成为社会生活的主流;据InternetWorld Stats统计,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全世界网络用户上升到1 018 057 389,中国网络用户已达111 000 000,从2000年到2005年中国网络用户的增长率为393.3 %。网络人口的剧增,加快了网络交际的普及。
网络交际,即CmC(computer mediated communication),是指通过计算机及网络系统发生的两人或两人以上的人际交往形式。有不少学者如Walther(1992)[3]、Santoro (1995)、Ferris (1997)、December (1997)[4]曾对网络交际下过定义,许多词典和百科全书也都试图加以诠释,至今未能得出统一的界定。但它的技术性、虚拟性和跨时空性特征得到公认。
网络交际的最初形式之一是电子会议。其优点是与会各小组成员可以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共同参加会议。网络交际模式主要有同步和异步两种类型。同步网络交际是指两个或多个用户通过网络同时进行的交流,如聊天室、视频聊天;而异步网络交际是指非同步的交流,如电子邮件、论坛和博客。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广泛使用和网络技术的进一步提高,基于文本的网络交际日益盛行。网络交际的影响超出人们的想象,它迅速改变人们的生活、工作、娱乐以及学习模式甚至思维方式,带动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在内的多种学科的跨学科发展,撼动了传统语言学的理论根基,也开拓了语言学学术研究的新领域。
二、网络交际的特点及对传统语言学的挑战
网络交际是发生在网络社会中网络社区里网民之间的交往行为,具有显着特点,主要体现在多主体、多媒体、跨文化、跨地域、无时间限制和无身份标记以及语言符号的丰富等方面。这些交际特点对传统语言学经典理论构成较大冲击。
(1)多主体性
由于网络提供的全球化、跨时空的虚拟环境和自由空间,交往的多元化、个性化成为其必然结果,人际交往和人机交往交错,一对多,多对一、多对多的交流成为现实,同步交流和异步交流并行不悖,从而网络交际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或虚拟人等,那怕对方是一只会说话的狗,也不会因为它的身份而影响交际的正常进行。交际方式也向平等性、交互性、非中心化转变。[5]剖析网络交际主体,我们发现它与现实交际主体有着很大的差异。一是网络主体具有隐匿性,在网上,交际双方的年龄、性别、肤色、国籍、身份、地位等特征都处于隐蔽状态甚至是虚构的。二是想象性,在网络交际中人们把想象变成真实的经验。
网络主体作为一个符号化的存在,本身就是人自身的“产品”,是人们的想象力的体现,是人们想象的产物和结果。三是多样性。网络主体可以在某一场景中扮演不同的角色,以不同的甚至是完全对立的身份出现。四是随意性。在现实社会中附着在人身上的一些外在的特征均被忽略,网络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创造一个崭新的自我,按照自己的意愿来确立自己的社会关系、进入或者退出某网络社区。[6]传统语言学主体理论是以人的肉体实存为前提条件的,面对“真实虚拟的”网络主体,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经典语言学主体理论。
(2)多媒体性
网络是继报刊、广播、电视之后出现的“第四大媒体”,是传统媒体的集大成者,是媒体的媒体(或称元媒体[7])。它集文字、声音、图像、视频、符号于一身,打破了视听媒体与印刷媒体的界限,溶合了娱乐和信息、教育与宣传等功能。既有报纸的可存储性又有广播电视的生动形象性,更具备其它传统媒体不具备的超文本性、交互性和便捷性。网络媒体又是宏媒体,其规模宏大,信息广泛,吸纳了所有人类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经验,综合多种媒体,实现信息的多媒体交流。媒体是人类交际不可须臾离开的物质条件,人类历史上每次媒体的进步都带来交际的变革。网络媒体所带来的人类交际的变革更是史无前例,它使交际超越时空的限制,具有全球性和开放性,实现交际的多元化、个性化和双向互动,带来信息资源的多样性、丰富性、共享性和虚拟性。以多媒体为主要特征的网络交际使得传统面对面的交际相形见绌,建立在面对面的口语交际和印刷媒体单一形式基础之上的传统语言学媒体理论面临着重大改变。
(3)跨文化交际
人类交际的发生与发展受制于交际工具的进步。互联网技术的产生与发展,革新了信息表示、信息组织和信息交流的形式,网络的数字化、多媒体和超文本等技术创造的流动空间使得全球性的大规模的跨文化交际得以实现。高永晨[8]在其文章中指出网络交际是跨文化交际的新拓展,并具有五大特征:一是交际领域广泛具全球性;二是交际双方的互动和平等;三是实现了信息资源的共有和共享;四是网络交际的虚拟真实;五是网络语言和符号的丰富多彩。笔者认为网络交际的跨文化性还体现在由于网络提供了优于现实人文环境的自由对话与交往的网络虚拟空间,不同文化背景的交际双方可以摆脱自身文化的束缚,实现文化的溶合。网络条件下的跨文化交际的这些新特点、新功能和新的价值观念丰富了以往跨文化交际的理论和实践,推动着交际理论的创新。
(4)跨地域性
传统交际活动受到交通工具和交流媒体的限制,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而以计算机网络为技术条件的网络社会为交际者提供了广袤无边界的网络交际空间,这种网络空间极具开放性和流动性,网络交际不再局限于一地一域,地方空间让位于流动空间,传统意义上的地域失去了文化、历史、地理的意义,国家和地区的概念逐渐淡化,所有的交际活动都可以在地理上获得延伸,交际主体间的距离感荡然无存,文化冲突和文化休克现象锐减,新的人际关系在网络社区中得以确立。面对这一新特点,传统语言学的区域差异理论需要重构。
(5)无时间限制
数字化技术使得信息的复制、存储轻而易举,信息传递速度达到光速,只在弹指之间。在这个网络流动空间里,过去、现在与未来共存于同一信息体并彼此互动,时间的概念便消失得无影无踪。网络使交际主体与客体彼此相连,使得同步交流和异步交流成为可能,单向交流、双向交流或多向交流任凭选择,与历史对话已经从神话走向现实。在传统语言学交际理论中时间是作为非言语交际的一种手段运用于信息交流活动的,“时语”处处可见,交际的时间限制十分明显。网络交际打破了这种限制,使人们对时间的文化属性有了新的认识。
(6)无身份标记
在网络交际中现实世界的种种限制已经销声匿迹,网络交际的隐匿性使得交际主体可以在匿名情境下进行交往,性别、年龄、肤色、国籍、身份、地位不再成为交际的障碍。网络交际的自由和开放使得人们可以无所顾忌,畅所欲言,体现出现代民主精神。权力得以淡化,平等得以强化,网络交际获得了无身份标记的特点。网络交际主体的无标记性也带来一些新的问题,例如交流的盲目性、主体的放荡不羁和出口不逊以及情感交流的缺失等等。正如马和民[9]等人指出那样,“当代风行全球的‘数字化生存’的结果是,那些属于人类普遍的情感领域的东西,尤其是体态语言如暗示、感染、触摸、模仿等需要通过真实的视觉、听觉、嗅觉、触觉等加以表现的具体的行为方式,都将失落,人际关系因此将变得更加疏离。数字可能导致人心理、生理的异化。”
【关键词】网络时代 视觉传达设计 特征
1975年,Altar现世,这是世界上第一台私人计算机。迄今为止,短短几十年,已经有数以十万计的私人计算机在社会生活中被应用。作为信息传播的最新方式,互联网不受地域、经济、文化和政治的影响,能够快速、高效地进行信息传播。对此,作为艺术与应用性传播的完美结合体,视觉传达设计在互联网的影响下也有了较大的变化和发展。
1 视觉传达设计概述
视觉传达设计是一种结合艺术和传播进行信息表达和传播的设计,需要视觉符号进行辅助表达,且具备较强的应用性。最早出现的视觉传达设计有很多种形式,其中包括绘画形式、雕塑形式、建筑形式以及工艺设计形式。由于视觉传达设计的发展和演化与媒介之间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视觉传达设计的形式也随媒介的变化而演变出更多的形式种类。就视觉传达设计而言,视觉作为一种活动存在,具有一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常规的信息传达需要符号作为载体,因此,视觉传达也如此。作为视觉传达的信息载体,视觉符号以视觉作为意图的表达途径。其中,意图通常包括自身意图和客户意图。总而言之,在视觉传达设计过程中,视觉符号的接收、信息的解读都是非常复杂的过程。
2 网络时代下视觉传达设计的内容研究
(1)导航设计内容。网络时代下的视觉传达设计除了页面和图形设计,最主要的就是导航设计。导航能够有效解决浏览者“迷路”的问题。由于页面超级链接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用户在进行信息浏览过程中,往往会出现重复链接和交互链接的情况。另外,在进行导航设计时,文字、图标、动画、语音都可以作为设计元素。总而言之,导航设计需要充分考虑页面结构,合理设计导航图标大小、样式等。
(2)页面和图形设计。作为传统视觉传达设计的发展延伸,网页视觉传达设计借助新媒介以及新技术的帮助,开创了新的发展领域。基于视觉设计理论,网页设计必须遵循传统美学规律。同时,网页设计还必须遵从设计理论的指导。总体而言,网页设计的基础内容主要包括页面设计和图形设计。作为网络用户点击和查看的载体,图形的设计既简单又复杂。一方面,遵循传统美学简洁即美的设计原则,图形设计不能过于花哨,也不可过于繁杂。另一方面,基于网页信息的多样化,又必须对不同的信息利用图形进行分类或标识。不同于图形设计的个体设计,页面设计需要从整体考虑,必须一眼看上去美观大方或是突出主题。
3 网络时代下视觉传达设计的特征分析
(1)自由性。在网络时代下,视觉传达设计最主要的特征就是自由性。由于网络中超级链接功能的存在,导致网络信息来源也具备多维性。这种信息来源的多维性通常体现在网页导航设计之中。通过实际操作可知,越是完善的导航设计,为网络用户提供的便利就越多。仅通过导航点击,浏览者就可以在不同的网页间进行跳转,不仅可以观察到各个页面之间的关系,还可以清晰地认识到页面的层次组织结构。这种多角度、自由性的链接最大程度地满足了人们对网络浏览的需求。
(2)交互性。在网络这个大环境中,随着视觉传达方式的多样化,网络用户接受信息的方式也越来越多样化。与传统媒体的被动收听方式和阅读方式不同,如今的网络用户开始主动接收信息。作为主动者,网络用户不仅仅承载着接收信息的职责,同时还担负着信息加工、处理、的职责。这种信息的持续交互是网页设计区别于普通印刷品或是设计品的根本原因。从某种角度讲,信息的即意味着设计过程的结束,根据各时期、各阶段不同的经营目标,网页设计工作人员通过整合浏览者的反馈信息,并配合相应的经营策略进行网页修改和调整。因此,这种网页的视觉传达设计具有极强的交互性,需要不断参考网络信息进行反复试验和调整。
(3)时效性。与一般媒体不同,网络媒体不受印刷、发行、运输等客观因素的影响,能够将信息通过网络进行同步。值得一提的是,网络媒体只需要一台计算机,就可以进行信息。同时,这种信息的具有极强的时效性,能够瞬间完成同步发送,并且能够同时传达到不同的用户面前。网络媒体这种极其特殊的时效性也是区别于一般媒体或其他媒体的主要原因。网络电视和广播的更新频率以天计算,报纸、期刊、杂志等的更新频率则需要以周或是月计算,而网络媒体的信息更新频率则是以分秒计算。通过对比可以发现,在网络媒体的辅助下,视觉传达设计的更新频率也以分秒进行计算。
结语
综上所述,网络时代下的视觉传达设计内容复杂,特征鲜明。在这个信息飞速发展的网络时代,想要全面且完整的认识视觉传达设计,还需要不断进行深入探索和研究。
参考文献
[1]李平平.网络时代背景下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人才培养教学改革探究[J].大众文艺,2015,14:235.
关键词:计算机;网络技术;互联网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逐渐融入到人们的生活当中,新媒体的应用也随之有所增加。在互联网新媒体的发展过程当中,计算机网络技术对其具有一定的影响,它不仅可以改变消费的方式,同时还可以获取客户的一些信息,如何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产生的有利影响,促进互联网媒体健康发展成为了当前重要解决问题[1]。所以本文基于计算机网络技术对互联网媒体发展的影响研究具有重大意义。
1 互联网媒体的概述
1.1 互联网媒体的内涵
互联网作为全球最大的互联网络,可以利用多台计算机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网络连接,从而组建了全球的互联网络。其自身不仅具有超媒体连接特征,同时还具有超文本连接特征,互联网的出现可以使得用户可以对系统进行远程登录操作,不仅如此,还可以利用互联网达到信息资源检索的目的。除此之外,互联网还可以具有视频聊天、收发电子邮件等功能。网络是互联网媒体的核心,利用网络就可以实现信息的传播,通过将互联网与一些移动设备进行有效结合可以充分发挥其自身的作用[2]。目前,互联网技术正面临着进一步的改革,在改革的过程当中将新媒体与信息技术融合于一身,从而加快了改革的脚步。
1.2 互联网媒体的特征
(1)大众化。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其为大众带来了许多便利,目前互联网技术已经备受人们的关注。随着网络媒体的应用范围的拓宽,加快了互联网媒体技术的发展,从而使得大众的信息需求得以有效满足。其发展趋势充分体现了大众化自身具有的特征。目前,相关产业技术得以完善,这就使得网络运营商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为了吸引群众,他们开启了对部分产品进行价格调整的促销模式,使得互联网媒体技术的应用范围有所拓宽,与此同时,互联网媒体将朝向大众化的趋势继续发展[3]。
(2)多样化。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网络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信息传输媒介,并为大众所使用。为了满足大众的相关需求,研发人员不断地对网络技术进行完善,使得其应用性有所提高,并且丰富其自身具有的功能。目前,网络技术已经融入到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其与人们之间的联系较为密切。网络技术可以得到普及应用的原因在于其自身的信息传播方式种类繁多。除此之外,通过网络技术进行完善,增添传播新闻以及搜索所需资料的功能,可以使得网络技术显得更加专业化[4]。随着网络技术的升级与更新,增加了网络媒体技术的种类,使其具有多样化。
(3)融合化。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目前网络媒体与宽带等其他媒介之间产生了一定的融合趋势。由于人们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人们的追求不再停留在物质层面,而是由物质层面上升到了精神层面。一些网络用户或者手机用户开始利用网络媒体进行一些思想以及言论的发表,据相关调查统计,使用移动互联网的用户越来越多,其增长速率非常大,4G网络的出现,加快了网络的运行速度,吸引了更多用户,从而使得网络资源的使用效率有所提高。
2 计算机网络技术对互联网媒体发展的相关影响
2.1 互联网媒体信息传播的相关影响
(1)传播空间与传播时间的相关影响。传统媒体不管是在空间上的传播,还是在时间上的传播都具有一定的不平衡性,对于这个问题在互联网媒体当中就不存在,它可以弥补传统媒体在信息传播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打破了这种信息不对称的现状。通过将网络技术与计算机技术进行有效结合可以实现信息的有效传播,使其不再受到时间以及空间的限制,具有一定的时效性。由于计算机网络技术发展迅速,使得信息的传播范围随之拓宽,不仅使得信息的传输效率有所提高,还使得信息的传输速率有所提高,创造了一个特定的传输平台,从而使得信息传播更加便捷。
(2)大众互动性的影响。目前,网络媒体对信息资源进行了相关整合,并且将整合后的内容传播出去,该项内容可以满足大部分大众的相关信息需求,使得不同年龄段的大众都对网络媒体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大众可以通过网络媒体对一些网络信息进行关注,同时还可以将自己感兴趣的信息传播出去,网络媒体的出现不仅提高了信息浏览量,同时加快了信息的传播速度。
(3)信息存储的影响。传统媒体在信息存储方面存在不足之处,而计算机网络技术自身具有独特的信息存储优势。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媒体可以很容易对信息进行存储,该项操作不仅不会受到空间的限制,同时也不会受到时间的限制,可以支持反复阅读以及搜索操作。
(4)信息传播成本的影响。网络媒体信息传播的成本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有所降低,其传播方式非常简便,利用相关的传输平台即可。传统媒体的信息搜集与传播消耗了大量的物力和人力,因此其成本相对来说要高一些,无法满足大众对信息传播的相关需求。所以网络媒体信息传播方式必将占据主要发展空间。
2.2 互联网媒体传播载体的影响
随着4G网络的研发成功,为通讯网络与互联网之间结合提供了有利条件。通过对传播载体进行升级与更新,拓宽了网络媒体的覆盖范围,不仅如此,还增添了一种新信息的传输方式,那就是无线设备信息传输方式。据相关调查统计,智能手机已经得到了普及应用,几乎人手一部智能手机,传统的手机已经在人们的生活当中消失。在传统手机的功能基础上对其进行功能优化与升级处理,使得智能手机不仅具有无线连接互网功能,同时还可以利用自身独立的操作系统对信息的传播进行有效处理。目前智能手机的功能越来越丰富,甚至可以与电脑的功能相提并论,大部分研究人员仍然对其终端进行创新,使得其传播载体功能更加完善。
2.3 互联网媒体产业的影响
在信息时代背景下,计算机网络技术不断提升,与此同时,互联网媒体产业也越来越壮大。多数商家媒体将互联网信息的传播作为主要的营销途径,加大了网络媒体广告的投资。除此之外,电子商务的发展也较为迅速,其主要利用加密技术保证电子商务在交易的过程中不遭受不法分子的侵害。目前,人们对电子商务的喜爱程度有所增加,从而加快了互联网媒体产业的发展。因此,研究人员应该继续对计算机网络技术进行完善,使其可以更好地为互联网媒体产业的发展提供相关平台。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文章首先从互联网媒体的内涵以及互联网媒体的特征两个方面对互联网媒体进行了先关概述,其中互联网主要有三个特征,分别是大众化、多样化以及融合化。在其基础上分析了计算机网络技术对互联网媒体发展的相关影响,在分析的过程中发现其不仅受到互联网媒体信息传播的影响,同时还受到互联网媒体传播载体的影响以及互联网媒体产业的影响,为今后该领域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参考文献
[1]冯同寒,艾中良.基于GIS的网络拓扑构建与展示技术方法研究[J].计算机与现代化,2014(9):20-24.
[2]贾崇敏,沈苏彬.一种基于IPv6的流媒体传送方案研究与实现[J].计算机技术与发展,2013(11):194-198.
关键词:新闻侵权 网络 网络新闻侵权
继报刊、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网络发展非常迅速,它及时向社会成员提供社会内部和外部环境的重要事件和最新变化,让受众群体在第一时间了解世界新闻事件,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功能庞大的交流沟通平台。但是由于网络不同于传统新闻媒介,网络新闻侵权比传统新闻侵权更具有杀伤力。《侵权责任法》对网络侵权做了规定,使得网络新闻侵权在立法上得以明确。为了有效遏制网络新闻侵权,避免第四媒体走上传统媒体侵权的弯路,我们必须充分了解网络新闻侵权的特点,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网络新闻侵权的概念
所谓网络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单位或个人以互联网为媒介、以故意捏造事实或过失报道等形式向公众传播内容不当或法律禁止的内容,从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网络媒介有着不同于传统新闻媒介的四个特征
虚拟性:是指网络世界是随着电子通信技术,尤其是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和相应的人类网络行动的显现而虚拟拓展出来的一个人类新的联结、信息整合、交互作用的环境或生存空间。网络为人们的交流创造了一个相对的虚拟环境。这种虚拟环境具有几乎是实时的、面对面的特点,如同交流的双方在现实环境中进行信息交流一样,但实际上交流的双方可能相隔很远,甚至位居不同的国家或地区;网络上所展示的空间、事物及其效果有着与现实环境几乎相同的特点,但实际上,网络上所展示的空间并非是真正的现实空间或物质空间,它独立于现实空间,是现实空间或物质空间在特定的技术条件下的折射。①
交互性:是指与一般通信方式相比,利用互联网通信和进行网络活动,尤其是利用多媒体通信和在多媒体条件下进行网络活动具有双方乃至多方几乎同时进行信息交流和网络活动的特点,而且网络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随时、随地选择信息和交流对象,并根据对方的信息或活动立即进行信息反馈或相应的行为。②
技术性:是指与一般通信方式及社会活动相比,利用互联网络进行信息交流和社会活动更加依赖于计算机和信息通信技术,计算机和通信技术是利用互联网络进行通信和网络活动的关键及根本之所在。计算机和通信技术是先进而又复杂的。一方面,网络的传输速度与传输的信息量是惊人的,在网络时代,我们往往能在第一时间获得事件的相关信息,并作出评价;另一方面,网络信息不像传统媒体是固定在一个水平上的,网络信息易于传播、复制、灭失、转载、链接、下载。网络黑客高手还能攻击网站,修改数据库。
开放性(无国界性):是指在互联网上没有地域、没有国界。从技术上讲,它对任何人、任何地区都是开放的――只要每一个成员网上的计算机使用相同的语言即TCP/IP协议时,它就可以成为互联网的一部分。
网络媒介特征对网络新闻侵权的影响
网络新闻侵权可能性明显增大。网络传播速度的快速性增大了信息传输量,新闻采编人员在铺天盖地的信息面前,没有时间、没有能力做认真的甄别,不能及时识别虚假的“新闻信息”,从而加大了新闻侵权的可能。
网络的交互性使得任何一个能够连接互联网的人都可以在网上发帖子、建博客,具有传播价值的信息。再加上网络的虚拟性、网民道德标准的多元化,网络信息的虚假性明显增加。
网络的高技术特征也在侵权方式上增加了新闻媒体侵权的可能性。如,链接作为网络高技术,为网民提供了便利,但也增加了新闻媒体承担新闻侵权责任的风险。2001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因链接引发的侵权诉讼中认为:被告搜狐虽然无法对其网站链接的信息内容加以控制,但完全有能力控制网站与其他网站或网页的链接,被告应对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告的链接行为本身并不侵权,但是原告明确提出停止链接被侵权作品后,出链者未积极行动,被告应承担责任。③
网络新闻侵权的主体具有限定性。传统媒体传播环境下的传播者,其身份的确认比较容易。网络传播环境的新闻传播者,由于主体呈现出的游离、分散状态,使得对网络新闻侵权主体的确认变得十分困难,从而成为困扰各国新闻司法的一个难题。④另外,网络的高技术性会导致今天转载的网络信息,在明天,甚至转载不久就消失了。这样,在理论上存在着虚假新闻的始作俑者应该承担主要责任,但由于技术上的不可行,或者成本过于高昂,转载网络新闻信息的媒体、网站往往无法证明网络新闻的原始来源,而要承担起新闻侵权的责任。网络的虚拟性和技术性限制了网络新闻侵权责任的主体范围,新闻媒体往往从次要责任承担者变为主要责任承担者,甚至是唯一的责任承担者。
网络新闻侵权的后果具有严重性。网络的技术性和交互性使得虚假新闻在短时间内可以为很多网络受众群体所获知;网络的开放性使得网络侵权行为的后果跨越国界,产生严重的后果。这也是近些年受害人针对网络新闻侵权索要巨额赔偿的重要原因。
网络新闻侵权的预防
针对由网络特征导致的网络新闻侵权,我们必须采取特殊的防范措施,避免网络这把双刃剑的负面效应,在让网络为新闻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遏制网络侵权行为的发生。
完善网络立法和新闻立法。目前网络立法处于探索阶段,我国的新闻立法又明显滞后,二者基本上还停留在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层面,对网络环境下新闻媒体有什么正当权利、权利行使的边界,对什么情况构成网络新闻侵权都缺乏明文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也不能完全解决网络环境下的新问题。这样,在网络新闻的运转机制中,我们很多时候是摸着石头过河,凭感觉、凭经验,根本谈不上依法预防网络新闻侵权。纠纷发生后,又过多地依赖于法官的自由裁量,造成界定网络新闻侵权标准的不统一。因此,我们必须完善网络立法和新闻立法,对网络环境下出现的新问题,如转载、链接等问题做出明确的界定。
提高采编人员业务水平,严格把好采编关。网络新闻来源很多,但是如果采编人员业务水平很高,他就会有职业的敏感性,对新闻的真实与否、合法与否、侵权与否做正确的甄别。一般来说,和传统媒体一样,转载新闻要把好采编关,对被转载新闻的真实性给予充分重视。对网络新闻审查时,要用权威的新闻:有政府的,最好用政府的;有不同网站的,要用大网站的;既有商业性网站新闻,又有公益性网站新闻的,尽量用公益性网站的新闻。这是由于,一般来说,政府的新闻、大网站的新闻具有权威性,真实的可能性相对较大。对于博客、商业性网站的消息,要特别慎重。博客的消息往往出于博客主人个人的好恶,发泄的成分多;商业性网站在利益的驱动下往往会制造虚假新闻。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2007年中国博客市场调查报告》显示,相对网络新闻,读者对新闻的信任度明显高于对博文的信任度。63%的受调查者表示更信任新闻,仅有20%的受调查者表示更信任博文。⑤
加强新闻采编人员的伦理道德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传统新闻侵权,往往与采编人员追求新闻轰动效应,对新闻的来源不做认真审查,对新闻标题、内容采取移花接木、夸大处理等有关。这样做既严重违背新闻工作人员的伦理道德要求,又容易引起新闻侵权。网络环境下的新闻侵权同样也存在这样的因素,因此,遏制网络新闻侵权也必须加强新闻采编人员的伦理道德建设,用行业自律来遏制网络新闻侵权。
加大网络技术巡查力度,及时遏制网络新闻侵权行为。许多网络新闻侵权行为的发生,与“链接”和“论坛”帖子是有关的。即将于2010年7月1日施行的《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仟。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这些规定,网络提供者的义务主要是监管义务,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帖子、链接或接到有关人员的投诉后应及时删除帖子和链接。如果能够主动发现、主动删除,就会把侵权帖子、侵权链接的负面效应控制在最低限度。如果没有发现,或者接到投诉后又不及时删除,那么就可能构成网络新闻侵权行为。因此,网络提供者必须加大网络技术巡查力度,防患于未然,有效遏制网络新闻侵权的发生。
注 释:
①刘德良:《从互联网络的特征看民法典的制订》,《理论与改革》,2004(2)。
②刘德良:《论互联网上的版权限制》,《知识产权》,2002(2)。
③李成连:《新闻官司防范与应付》,北京,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第288页。
④王哲民:《网络新闻侵权及其法律规制》,《法制与社会》,2007(7)。
⑤CNNIC2007年中国博客市场调查报告,,2009年12月20日最后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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